苟延殘喘。《後漢書·卷八二·方術傳上·謝夷吾傳》:「竊以占候,知長當死。近三十日,遠不過六十日,遊魂假息,非刑所加,故不收之。」《明史·卷一二三·明玉珍傳》:「若必欲崛強一隅,假息頃刻,魚遊沸鼎,燕巢危幕,禍害將至。」
暫時休息。《宋書·卷五七·蔡廓傳》:「今所忌憚,唯在於公,百姓喁喁,無復假息之望,所冀正在公一人而已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