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代太平公主與僧寺爭奪磨坊,對簿公堂,當時官吏皆忌憚太平公主權勢而有所偏袒,但雍州司戶李元紘判斷磨坊應還給僧寺。典出《舊唐書·卷九八·李元紘傳》。後比喻意志堅定或判決已定,絕對不可更改。清·紀昀《閱微草堂筆記·卷三·灤陽消夏錄三》:「問官申辨百端,終以為南山可移,此案不動。」也作「南山鐵案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