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始皇採納丞相李斯的建議,禁止儒生以古非今,史官非秦記皆燒之,非博士官而私藏詩、書、百家語者悉詣守、尉雜燒之的法令。《漢書·卷二·惠帝紀》:「三月甲子,皇帝冠,赦天下。省法令妨吏民者,除挾書律。」唐·顏師古·注:「張晏曰:『秦律敢有挾書者族。』」也作「挾書令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