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國古代曆法與西洋曆法,皆以七天為一週,故以連續的七天做為計日名稱,稱為「星期」。
量詞。計算時間的單位。七天為一星期。如:「他花了好幾星期時間才完成這份讀書 報告。」
七夕。唐·王勃〈七夕賦〉:「佇靈匹於星期,眷神姿於月夕。」
婚期。明·汪廷訥《種玉記·第四齣》:「年少,夢中恍惚相逢,想是星期將到,若果應夢中所遇,不但你遂終之托,得才郎我也白頭相靠。」《幼學瓊林·卷二·婚姻類》: 「成婚之日,曰星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