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,日本於西元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宣布無條件投降,不到一個月時間,越南領導者胡志明趁機奪取政權,成立越南民主共和國。在此之前越南本為法國殖民地,法國為重新統治越南,於一九四六年和越南爆發戰爭,到了一九五四年法、越簽訂停戰協定,在日內瓦會議中決定沿北緯十七度劃分為南北越,北越由胡志明統治,實行共產主義;南越則於一九五五年由首相吳廷琰成立越南共和國。自一九五七年起,越共在南方展開暗殺、破壞等種種恐怖事件。一九六○年南越共黨組成「南越民族解放陣線」,此後越共更不斷向南越擴張勢力,美國為防止共產主義散播,派遣軍隊援助南越部隊,一直到一九六八年,雙方不斷激戰,傷亡慘重。而在美國反戰情緒持續高漲,遂決定和談。美國制定了一項「越南化」的計劃,逐步從南越撤軍,由南越人逐漸承擔作戰任務。一九七三年美國和越共達成停戰協議,美軍撤走。後越共進行反攻,於一九七五年四月三十日,南越政府投降,越戰結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