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省市實施初級警察教育,培養現代化警員的場所。依法規定校長由省市警察首長兼任。初級教育分為甲種警員班及乙種警員班兩種學制實施。甲種警員班招考高中畢業生,在校受訓一年,畢業以一等警員任用;乙種警員班招考初中畢業生,在校修業三年,畢業與甲種警員班同派一等警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