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法院判決確定的受刑人送監執行或由他監移送執行而進入監獄者,稱為「入監」。
科舉時代稱進入國子監讀書求學為「入監」。《明史·卷六九·選舉志一》:「例監始於景泰元年,以邊事孔棘,令天下納粟納馬者入監讀書,限千人止。」《醒世恆言·卷二○·張廷秀逃生救父》:「那年正值鄉試之值,即便援例入監。到秋間應試,中了第五名正魁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