義理和章法。多指寫作文章。宋·沈括《夢溪筆談·卷一五·藝文》:「觀其字音韻次序,皆有理法,後世殆不以其為燕人也。」《儒林外史·第一三回》:「文章總以理法為主,任他風氣變,理法總是不變。」
規矩和禮法。《水滸傳·第三三回》:「量劉高不才,頗識些理法。」《紅樓夢·第九○回》:「那金桂素性為人毫無閨閣理法,況且有時高興,打扮得妖調非常,自以為美,又焉知不是懷著壞心呢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