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桌。文書置於几案上,故後多用於指處理公文、書信的工作。漢·王粲〈儒吏論〉:「起于几案之下,長于官曹之間,無溫裕文雅以自潤。」《魏書·卷八五·文苑傳·邢昕傳》:「尋除通直常侍,加中軍將軍。既有才藻,兼長几案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