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傳上古人民性情質樸,法令簡易,雖畫地為牢,用木頭雕成獄吏,亦可以為治。《幼學瓊林·卷四·訟獄類》:「上古時削木為吏,今日之淳風安在?」後比喻獄吏殘酷苛刻,令人生懼。《文選·司馬遷·報任少卿書》:「故有畫地為牢,勢不可入,削木為吏,議不可對。」也作「刻木為吏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