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嘴卻難於分辯。形容蒙受冤屈而無從申辯。元·李行道《灰闌記·第一折》:「誰想到員外跟前,又說我與了姦夫,著我有口難分。」《紅樓夢·第三四回》:「那薛蟠都因素日有這個名聲,其實這一次卻不是他幹的,被人生生的一口咬死是他,有口難分。」也作「有口難辨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