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物遺失在路上,無人會據為己有。形容社會風氣良好,人民安居樂業。《韓非子·內儲說下》:「仲尼為政於魯,道不拾遺,齊景公患之。」《資治通鑑·卷二·周紀二·顯王十四年》:「吾臣有種首者,使備盜賊,則道不拾遺。」也作「路不拾遺」、「路無拾遺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