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族關係比較疏遠的親戚。元·武漢臣《老生兒·第三折》:「上墳的是女兒和這姪兒,還是近房也那遠房。」《福惠全書·卷二○·刑名部·雜犯》:「嫡妻年五十以上無子,得立庶長子,若無出,先儘親房,無則許立遠房。」也稱為「遠親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