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罪犯妻女沒入官家為奴,稱為「婢」。如:「官婢」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厲》:「其奴,男子入于罪隸,女子入于舂槁。」漢·鄭玄·注:「今之為奴婢,古之罪人也。」
舊稱供使喚的丫頭。如:「婢女」。宋·范成大〈清遠店〉詩:「屠婢殺奴官不問,大書黥面罰猶輕。」
古代女子自稱的謙詞。《左傳·僖公二十二年》:「寡君之使婢子,侍執巾櫛。」晉·杜預·注:「婢子,婦人之卑稱也。」
(一)之又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