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理君位。以君主的名分,代行君主的職務。《舊唐書·卷一八九·儒學傳下·祝欽明傳》:「若王有故不預,則攝位。」《警世通言·卷一七·鈍秀才一朝交泰》:「其年天順爺爺正遇『土木之變』,皇太后權請郕王攝位,改元景泰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