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朝稱文章有韻者為「文」,無韻者為「筆」。《晉書·卷七七·蔡謨傳》:「謨博學,於禮儀宗廟制度多所議定,文筆議論,有集行於世。」
文章、文辭。《晉書·卷八二·習鑿齒傳》:「鑿齒少有志氣,博學洽聞,以文筆著稱 。」《南史·卷六八·劉師知傳》:「博涉書傳,工文筆,善儀體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