俗以人死後每七日設奠一次,至七七四十九日則停止,不再接受親友弔唁,稱為「斷七」。元·無名氏《神奴兒·楔子》:「自從員外亡化過了,可早斷七也,家裡別無得力的人,則有一個老院公。」《初刻拍案驚奇·卷一三》:「到得過了斷七,又忘了這段光景。」也稱為「盡七」、「七七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