將法令、規章等,分條列舉的細目。《晉書·卷三○·刑法志》:「抄新律諸死罪條目, 懸之亭傳,以示兆庶。」似條款、條件
按內容分的細目。《漢書·卷三六·楚元王劉交傳》:「著其占驗,比類相從,各有條目,凡十一篇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