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然以財物行賄、受賄。《晉書·卷五九·齊王冏傳》:「操弄王爵,貨賂公行。群姦聚黨,擅斷殺生。」宋·蘇軾〈議學校貢舉狀〉:「唐之通牓,故是弊法,雖有以名取人,厭伏眾論之美,亦有貨賂公行,權要請託之害。」也作「賄賂公行」。